关于新年活动的伪转帖
是不是转帖我的读者们自行判断,真实与否自行判断。
他出生于1960年,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与齐秦、迭戈·马拉多纳或者小天狼星·布莱克同岁。我爱他,这是一个反反复复才能确定的事实。起初他和更多同类一样,对我而言只是突然让人觉得世界很美好的,一只陌生街区篱笆里安睡的小猫。直到某天在搜索引擎里看到他的照片,我亲爱的他,这就是他,那一刻我是如此地明确了心中的想法,我爱他。
猫睡在花丛里,不会注意远处的你。
用猫来形容那位姑娘再合适不过了,高三时的教室在二楼,我幸运地长久霸占着“神选少年”般靠窗的座位,窗外的风景永远是一棵树冠覆盖了整个校园中庭的梧桐,和那位姑娘。
她的班在正对着我窗口的一楼。她时常走出教室,在第一节课间的清晨用粉红色的杯子从门外的热水桶里接一杯水,吹散杯里的热气,小口啜饮着三年级学生特有的疲倦。这时,在我的记忆里她略微卷曲的头发会梳在脑后,穿着粉色或鹅黄的针织外套,胸脯就像春天。我的座位是个可以观察少女的,得天独厚的位置。不那么容易被察觉,又比头顶那些窗户更具视觉上的优势,有一些地方大概是除我之外的观察者们(如果有的话)看不到的。过低的热水桶会让她弯下腰去,把头发垂到脸前,脸庞涨红,更重要的是略微紧身的牛仔裤让臀部更为显现,一点起伏的弧度,仿佛触手可及,那双同样色彩明亮的休闲鞋也具有非凡的意义。
她是安静的猫,只在头三节课间和午后出没。用数学或者政治课养足精神的文科班的每个下午都是热闹的,那不是她的时间,你要是费尽心机从那间教室路过,就会在一段短暂的寻找之后,发现她蜷在座位里,在摆满了课本教辅的桌后做着各种这样的事情——削一只苹果或者偷偷听音乐。课间操偶尔也会遇到。双手插在上衣口袋,双腿紧并,不与任何人交谈,只在意鞋上的斑点,那样的姿势让她的双腿更具幻想的色彩,但那样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借口能停下脚步多看上几个小时,体育老师会从主人比黄花瘦席台的扩音器里扔出催赶猪猡的小树枝拍打你的屁股。可即使是余光停留的几秒,也总是可遇不可求。多像一只乖巧的猫啊!
我不爱她,其时有我觉得更爱的人。可我就是忍不住把目光停留在她身上。每个清晨,每个课间,每个她可能出现的地方,每个窗口。欣赏异性大概是本能。日复一日看着那个悄悄走出教室,在冒着热气的水桶前慢慢弯下腰,把一双可爱小巧的臀举到我视线正前方,越来越让我觉得没什么比观赏这些风景更重要,就连宝贵的睡眠也是。我渐渐注意到的事情有,她不喜欢与人交流,她总是穿窄牛仔裤,她似乎没什么朋友。闲谈中侧敲旁击,从别处八卦来的事情有,她有个强壮的打篮球的弟弟也在那个班,她贫血,她曾因贫血昏倒被弟弟送往医务室,她小学曾经学跳舞而又后退出了。这样,安静似猫的少女,又丰富了她作为弱娇爱好者倾慕对象的一些元素。
我开始觉得自己病了。后来只要见到与窗口、梧桐树或贴着白砖的教室有关的画面,我会立刻在心里补完这么个少女,纤细的小腿,牛仔裤勾出的臀线,鲜艳的毛衣下起伏的胸脯,温顺的长发。再后来我只要闭上眼,针织毛衣和休闲鞋就纷纷钻进莫奈的画作,成为精心调配反复涂抹的一块彩斑,让我发热,让我觉得自己像太阳。
我不爱她,我有我的爱人。可我忍不住幻想她。小猫耳尖的颤动让阳光跳跃不止,每次我都有无数东西要倾诉,我痒。我拼命地幻想着一些场景,清晨,课间操,心怀叵测的下午,令人发狂的外套的颜色,可以闻到发丝的清香,那么乖巧可爱,那么动人心魄。这是近乎朝圣一般的经历,把她放在床上,她的双腿依然紧闭,她第一次与我对视,并用春天新发嫩芽的胸脯接纳我的拥抱,我吻她,我不爱她,可我抑制不住要吻她,我梦寐以求的春天的猫和少女。那是我曾日夜都在怀念的清晨的牛仔裤,一握大小的双臀紧实可爱,光不是从远处的树梢照亮弯腰的少女,而是从少女身上发出,明亮刺眼,让我眩晕而木然,恍如隔世。
过于深刻的梦境总想替代记忆的位置。不会有任何不快,即使草草收场也依然如此,但少女还是会面露困惑,轻轻皱眉,我猜可能因为这正是我心中的那个少女特有的我私自附加的特性,无从验证,因为无法得到真正魂牵梦绕的体验。正是我反复对自己强调这些,梦境才在战争中渐渐败退,把一切交给真正的记忆本身。那么应该可以继续回忆后来的事。
我仍每个清晨注视着她,她仍像往常一样被我注视着,轻盈的步子,从安睡的怪兽口中走出,把额前的一缕头发撩向耳后,慢慢弯下腰,看着水面缓慢上涨,那是清晨的声音,睡眼惺忪的热气中她既安静又美好。
我不爱她,但我仍时常想她,疯狂地想把她占为己有,疯狂地拥抱她,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就像梦里一样。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悄悄从那个窗口向外望时眼神是怎样的,是否有一些罪恶在里面,但我知道一定是忠实的,因为忠实,我发热,我像太阳。后来有一天,她一改往常穿起一条长裙,露出细细的脚踝,依然美好如初,那是毕业那天。
毕业那年我读到很多书,书中有各种年龄的人,作者也有老有少,那不重要,书里书外都履行着时间交给他们的任务,闲散忙碌欢合悲苦。我读到一些作者很独特的东西,发疯一样的喜欢,其中有1960,他距离我时代遥远,他安静,他具有能吸引我的一切,他像只猫。在我经历了高三之后五年的曲折,在一个夜晚又读到1960的短篇,在那里他母亲病了,他坐在医院长椅上渡过漫长的时间,他给自己虚构了女友,给自己添置了鲜艳的鞋,他安静地等到了母亲死亡。是这么一种味道,我曾经在哪儿感受过,是那年春天少女安静的发梢的味道。我在搜索引擎里搜索1960,有一张年轻的照片,并不帅,但是与我记忆力那位少女有着某些相似。我的读者可能会按图索骥找到那张照片,在他们心里更会描绘出那么一个少女——一点儿都谈不上美丽,但对我而言这副面孔是独特的,这是春天。
我终于确信了那件事。我爱他。不同于其他一并让我喜爱的作者,仿佛有了特殊回忆,他就是那个寡言少语的姑娘,有着猫的习性和作息,在清晨给我美好的景象,让我幻想。我进入他,霸占他,听起来不可思议,但那些小说就是如此,在我的床上并起双腿,可爱又娇羞。
其实毕业后我是见过那位少女的,依然带有记忆中的颜色,在小城街上一晃而过。我在公交车上,透过车上的窗口往外看,扭头看,很快就看不见了。我反复强调着自己不曾爱过她,但我想也是时候承认了,或许我曾爱过。
那个故事的两周年纪念日
翻出本子写词
铅笔芯不知断了几次
那些阴晴冷暖的夏天故事
写到一半 昨天泡的茶水
还打湿了纸
故事里谁和谁相遇
我冷眼看他们悲喜
你不是皮兰德娄
能挑出我的瑕疵
我让我用五十个夜晚想她
让她用三年时间等你
最后一句我想不到韵脚
让这故事如何连贯成句
算了 画完最后一笔
我就沉沉睡去 梦见过去
3.8.2010 Pan
巴朗,他的未婚妻,他的朋友和她的情人
一
你认识她。
即使已经出了这句话,你也依然在考虑是不是可以这么说……
她是蕾拉。你目不转睛地看着面前的矮人啤酒里翻滚出泡沫然后消失在空气里,长达十分钟之久,就像现在的你距离回忆那么长远。你不想看周围的人,你知道她就在那儿,在这个聚满了情侣的小酒馆里唯一一个和你一样没有成双结伴的人。
二
怕恩,她给我写信了。就在昨天晚上我回家时看到的。她说花园的花开了。她说每年艾尔文的春天她的花总是最先盛开。她说等天气再暖和一点时就会有蜜蜂出现在她的花园里。她还说等我毕业了她会来看我。
谢天谢地怕恩你还记得!我是个混蛋,我全都记得。故事不是从这开始的,让我仔细想想。
那时候的巴朗每天放学总会跑来杰西卡姨妈家的后院找我。我十六岁,住在北方的杰西卡姨妈家。这个地方天气很冷,我整日藏在姨妈家的大房子里烤着炉火,只有偶尔会去院子里走走,每天会有家庭教师来给我上课。巴朗住在两条街外的平民区,我初次见他时他正站在后院护栏外张望。我从屋里走出来,走到那个抿着嘴唇的黑发少年面前。
我的围巾被风吹进去了。
我帮他捡回围巾,后来他就爬了进来跟我聊天。从那以后他每天都来看我,对我讲学校的事,偶尔还会说起他的心上人。
她叫蕾拉,她是最美的女孩。我还记得那个下午我第一次见到她,她在给花浇水。我每天上学都要经过那道街,却是十年来头一回见到这么美的风景。当时我就想,我如果认识她该多好。结果第二天我就在学校见到了她。
怕恩你相信缘分吗?我知道这么说显得很矫情,但我实在找不出别的什么词来形容那种惊喜,感觉上就像我成了受上天眷顾的幸运儿。我真的认识了她。
所有的男生都为她着迷,所有的女生都嫉妒她,怕恩如果你像我们穷人一样来学校上学,我打包票你也会迷上她的……别这样,我只是打个比方……但她很孤独,她没有朋友除了我。她也像你一样寄住在亲戚家,但是她姑父对她很不好,总让她干重活。我希望她能早点离开亲戚家。不,那样我就见不到她了……但是……怕恩你说我该怎么办才好?
几乎整整一个冬天,我是在炉火、热茶、姨妈的絮叨声及后院的秘密来客的陪伴下度过的。巴朗的脸总是发红,不知是天气太冷还是爱情的神奇作用。他说起她,我就只有静静听。少年执着于表达自己满心欢喜,他甚至忘了告诉他的唯一听众,故事的主角究竟是长发还是短发。好在我习惯于想象。
巴朗不在时,我会悄悄拿出羊皮纸,回想着每一个细节。我给蕾拉画出长头发大眼睛,画个小巧的鼻子……不对,这是我家邻居梅尔森的女儿嘛。于是我扔掉前一张,又画了张短头发大眼镜的姑娘,停了一会又突发奇想抹出两个小酒窝,可是画到手我又停住了。巴朗说她经常干重活,我猜她有双跟脸颊格格不入的粗糙的手。我想了想,决定把巴朗一直戴着的那双手套给她戴上。最后我在旁边画了个脖子里围着围巾的黑头发英俊小伙正在看着她笑。我努力想把笑容画成“当他对她笑时,所有人都知道他爱上了她”的那种,但是费尽周折我也只能让他看上去像是刚偷了东西没被抓到。
这是什么?哦,这是我吗?好吧,但这个女孩是谁?
看来我想象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
哦……好,出来走走吧,来吧,应该让你见见她。跟我来,别整天呆在房子里,你能从这儿跳出来吗?你看很容易……我忘了你可以走正门的……
三
蕾拉。你转头看看我吧。蕾拉。
当你听到有人说外面下雪了的时候,乐队开始唱一首布鲁斯,是有个男孩点给他姑娘的。空气开始变得温情起来,桌子上的烛火闪动。你隔着烛光稍稍往吧台瞄了下,又装作漫不经心地扭扭脖子,她确实没有注意这边。即便这样你也不敢放心大胆地看她。
有人上台上献花,主唱刚要接,花却送到了鼓手手上。主唱只好尴尬地笑笑。
接下来是调酒表演。是蕾拉。
这似乎是唯一一个能让你名正言顺盯着她看的机会。她今天穿了黑色上衣,脖子里还有一串亮闪闪的链子,她笑了。全艾泽拉斯最好的女调酒师,店里就是这么介绍她的。周围的男男女女都转过身子看她。蕾拉挽起袖子,开始用酒器勾兑彩色的汁液,她抓起大杯子放冰块这让她的胳膊显得很细弱。你努力在听她制造出的叮当的碰撞声,“冰块波尔卡”你想这样称呼这首曲子。哦蕾拉。密封的杯子开始在她的手里翻滚舞蹈。乐队很配合地给了节奏,大家欢呼起来,每个桌上的烛火都吓得不安跳动。在黑衣的映衬下她的手似乎格外白,抓住杯子扔起来再抓住,从肩上绕过来,她旋转起来,有人甚至不顾女伴在场吹起了口哨。我亲爱的黑蝴蝶。蕾拉,我想大声呼喊你的名字,蕾拉。像他们中的有些人一样。你想。
她端起酒杯里鲜艳的红色向大家招手,当她目光扫向你这边,你就不由自主地低下头看酒杯。怕恩你是个窝囊废。你喝了一口,却尝出刚才没有的苦味。很久了,不只是今天你来这里这样看她。你觉得蕾拉好像早已经注意到总坐在同一个位置的奇怪客人,但你又不希望让她认出怕恩。不,她不会记得怕恩,不会记得只在几年前遥远的北国和她见过一面的男孩。
怕恩你得有点自知之明,亏你平时还自诩为聪明人,你继续这么下去就要去面对巴朗。你不希望这样对吧。
有人组织了踩气球的游戏,输的人要当众吻自己的女友,刚才的小伙子灌了口酒壮胆,真的吻了下去,姑娘的脸红了。周围又是一片起哄。你依然是最不搭调的一个,静静地看着他们。你想起了什么,从裤子左边口袋摸出一个从中间对折了的信封,确认过没有人注意你之后你把里面的那张纸抽出来摊开放在桌子上。本来应该有七页之长。在信的最开始你想用巴朗朋友的身份跟她对话,到后来就自作主张把称呼换成了“蕾莱斯塔”,甚至在第三页最下面用了两行暗示性很强的诗来描写这个之前一直没有下雪的冬天。那天你写到凌晨,第一只麻雀停在你窗台梳理羽毛时你把之前脑子里的想法团成一团丢到了门后,你用了“蕾拉,你还好吧?”为这漫长的一夜结尾。尽管最后只剩下一句问候,你也知道你不能寄出去,带着这个念头你睡着了。
巴朗,我……
我当时就不应该跟你出去。目光在人群里长时间游离之后最终又回到桌子上的一块斑点上。
四
怕恩我要上前线了。怕恩,你收到信时估计我已经在边境巡逻了。怕恩我现在有点紧张有点害怕。怕恩我想她。怕恩我会在前线给你写信除非我牺牲了。怕恩回信给我吧。
我17岁回到了故乡艾尔文。那是最初的春天,可是有花开了。
怕恩,军营里很累。每天训练要把我榨干了。这儿的水不能喝,水只有从后方调运过来,每个人每天分发大概两杯那么多。怕恩我怀念在家乡结冰的河上捞鱼的日子。怕恩你终于回到艾尔文了,我听说那儿的春天很美。怕恩,蕾拉的信是昨天到的,她说今年艾尔文比往常冷,她每天戴着我的手套出门。怕恩我希望战争早日结束,我想念你想念蕾拉,我想回家去。
最后两个字变得皱巴巴的,我能想象巴朗舔着干裂的嘴唇用尽全身力气一字一句写信时的场景。有时候是在刚刚训练结束他趁着太阳未落开始动笔,浑身的汗水让他整个人散发出温热,像个太阳;有时是半夜悄悄爬起来点着灯写的,军舍的窗子从缝隙处透进来寒气,他不得不市场停下来把手搓热。无论哪种,最后都会被泪水打湿,沉沉地跌落下去。
怕恩最近训练不紧张了,每天只是日常的出操巡逻。可能是我习惯了吧。这儿也有些挺有意思的家伙,我和他们相处得挺好。怕恩,蕾拉的故乡也在艾尔文,你竟然没见过她……那等我回去了我们三个要一起聚一聚。
巴朗对不起,这场聚会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参加。巴朗我犯了个错误。当时你为什么没有察觉呢,就在我画画给你看的时候,就在那些个傍晚,就在杰西卡姨妈家后院的樱桃树下。你应该一拳揍在我脸上然后转身离开,从此不来见我。
怕恩,我很可能是最后一次写信给你了。早上的集合,上尉婉转地说明了情况,敌人要总攻了,我们必要时要做出贡献。你知道我的意思。如果我们挺了过去我会写信给你,如果两个月之内我的信没到,就请帮我照顾蕾拉。还有个好消息,蕾拉说等我退役回来就和我结婚,你给我做好当伴郎的准备啊!就写到这吧,我们吃完早餐就要马上戒备了。真希望早点回家啊。
最后一封是夏天到的。之后我等到了冬天。
五
你收起了桌子上的纸。你看了看窗外,知道夜色降临了。许多情侣付账离开了,在暴风城里会有闪烁的午夜等着他们,夜风和着簌簌落雪,爱情会变得更加美丽。
是时候了怕恩,早晚有这一天。怕恩,带上这个故事,带上所有的思念,站起身来吧。别让你变得自己都不认识,巴朗也不希望你这样躲躲藏藏。
这时候你开始希望在对话之前能和她对视一下,好让自己有心理准备。可是偏偏蕾拉低下了头,专注于擦一只杯子。手心出汗了。好吧就这样吧好吧好吧,这个晚上再坏能坏到哪里去?你尽量不让自己看起来走得很僵硬,但是小腿有点不听话。该死。
吧台的椅子很高,你坐上去,黑色的姑娘就在眼前,头发从鬓角落下一缕。
“蕾拉,你好。”
“唔,你好。”她头都没有抬。她习惯了有男人来这里搭讪,她认为我只是又一个而已。你这样想。说点别的,求你了怕恩。
“我……我叫怕恩……”
她停下了手,抬起头看你,琥珀色的眼睛和那天下午见到的一样。你十七岁阅人有限,尽管你努力了,还是摸不准蕾拉眼睛里闪烁着的光芒带着怎样的情绪。你想再说点什么,但是开不了口了。
“怕恩!”她放下手里的东西,两只手捂在脸上只露出大眼睛,如果还有别的什么,就是眼泪了。你发慌了,你在回想自己说错了什么,你想从口袋里摸出手帕,你摸错了口袋,摸到了那封没寄出的信。她扑在了你肩膀上哭出声音来,你知道这样很卑鄙,但还是顺势拥抱了她轻拍她的肩膀,尽量让自己像只是出于绅士的礼节安慰别人,而不是紧紧拥抱心爱的人儿。哦蕾拉,我的蕾拉。
“对不起,”她费了好大劲停止了哭泣,重新看着你,“你不是巴朗,我不应该……对不起,他经常提起你,从我们相见的冬天,到后来的每一封信。怕恩,你是巴朗最好的朋友,我……”
“别说了。”
“是的,我不能说了。我请你喝酒。”
她兑出一杯绿色的汁液,拿出一个杯垫,拉过你的手在虎口撒了盐。你用杯垫盖住杯口,狠狠往下一拍,小杯子里泛出白沫。你一口喝掉了它,舔了手上的盐,刺激的味道把你的眼泪也呛了出来。在泪光中你看见模糊的蕾拉被你的样子逗乐了,终于笑了出来。你使劲眨眼,也对她笑,是很多日子之前你拼命想画出来的那种笑。
终于回来了
喵的我还以为要和BLOGCN说拜拜了。
棉袄和毛裤把冬天带来了。人变得很懒,东西写不动。所以更要努力写。大概情况就是这样。
新浪博客上专门写评论,这里留下给自己看。11月来了,想起了麻枝的歌词。
季节变迁/曾经刺骨的寒风/也在春天的歌声中/沉入梦乡/这双小手不知何时有了能超越我们的坚强/挂满泪水的脸颊又会映出多美的笑容
在哪个冬天里,会有这样的故事,等着我们去讲呢。
拉肚子了……
标题党善于用无关之事引开主要内容以淡化情绪
哪怕是这座小城,烟火也在今天晚上亮到现在。。谁也没见
阿扛问,你正月十五怎么过的,回答是睡到中午12点,开始上网上到现在。当然期间出去吃了顿饭。
因为标题的原因,没胃口。
昨天下午又运动过量把胳膊上肱二头肌肱三头肌外加三角肌全拉伤了。。出拳本来就不应该那么快嘛……况且那副手套上落了厚厚一层灰,看着就不想戴。。。。
明天是花花同学的生日。李涛倪源刘华磊三人组啊。等等等等人啊。恩还有老狐狸王喆我叫他德川家康。大家都要去吧。哦李涛当兵走了……
后天去24中和铁六看学校 开始考!呀……胳膊,挠个痒痒抬起来都疼
夜之魇
首先我发誓 以后睡觉前再也不去听音乐,省得又睡不着,又得爬起来在半夜想念你们。
起初是在不经意见发现的。这群人不知为何总让我觉得我实在无法彻底成为他们其中一个。以为和现实有时实在是两码事,我甚至已感觉到了来自心底的怯懦。亲爱的啊,你们现在不在。
修武说东方PROJACT很WANDFULL。我不知出于什么心里要去下绯想天,不知为何要认识他给我介绍的人,直到现在我依然对不起我的机体妖妖梦,我没有用她做出更伟大辉煌的战绩。我以为这样可以在谁谁之间产生话题啊,我以为这样,就是你圈子里的人,哪个集合才是我曾经放牧的田野。我用了多久才走成这样。还要多久我能用白楼剑碰到你的帕琪/幽幽子,还要多久我能并排和你坐,四手联弹那首曲。
老鬼说我去找你吧,于是就大老远骑着电动车噼里啪啦跑过来见我,虽然一见面还是留给人止不住嘴的印象,她说去动物园吧,可惜我们都这么大个子都长到了一米三以上,一人16块进门那是没有办法的事。他们都说那是小孩子去的地方,我用童心大发搪塞所有人。看猴子不是想返祖,看狮子不是想买礼物,我想我们不知道但那铁笼子认得哪只是欢欢。美丽的白孔雀搞笑的野鸭子。这些我怀疑时只有一张还留着的门票告诉我,你确实在一个天空阴沉的下午见过可爱的这些只。你买的寿司其实很好吃,你送的抱枕软得让我在第一个枕它的晚上像掉进了棉花糖。可是最后不还是悲伤,那些各怀心事的早晨已经一去不回了,恩。
小白原谅我不能,继续和你一起逛大街。从今天算起,我还有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我将回去回我的在这个冬天没有落雪的城池去,我归来时也不见得就会绽放。我们不能再守着文化路俭学街丰产路到处买手办,不能在你家对面书店悠闲地看人们留的小纸条,不能再回去了啊。
石磊我见不到你怎样抱怨这个月没钱花了,小书店女老板从你口袋里硬生生剥出生活费,你留住的不是一楼的刀削面三楼的鸡蛋饼,是一本本被政教处收走的课外书。忘了告诉你妄想症其实是世界上最美的病,流泪的谁能在罚站的墙角看见万花筒里另一个美丽的世界啊,除了你。偶尔,不摘眼镜我看不出笑容背后的孤独无助,看不出一味用兴趣掩饰情绪。那是你的眉眼,让世界不忍。
你们,在今夜是怎样的呢。是否一个在通宵打游戏,一个在通宵搓麻将,一个在通宵翻看扎古手办,一个在通宵看动画,还是通通睡在你们的神秘世界上。认识你们时我是小孩。小时候那些东西我即使忘了,也会在某个雨后初晴的夜晚,没有风吹动窗帘的下午,慵懒而安逸的波谲黄昏,将我带回从前。你们有些,再也回不去了啊。
你不知道亲爱的,我从几岁开始,从什么地方,用什么样的方式付出多大努力在向你走去。我也忘了,我只记得,初见你的那天,夜里星星很多。
珍妮
珍 妮
历史老师是个表情很丰富的女人。
她说话带着严重的平舌音,尤其是她在讲那种由她自己发明的、方言与普通话结合的语言时。所以她在课堂上表述的都是令人费解的东西,所以我保证如果你在听她讲课,十分钟之前是她在讲,十分钟后换成了弗洛伊德。好吧,也许不会,但是我总是在第一个重点之内睡着。
比如她讲到工业革莫道不消魂命和资本主义发展,我听她引用的《***宣言》。下午三点零二分,历史老师讲,马克思是个大胡子。我们的历史老师,留着齐海扎起烫成的大卷。也许不久之后我因为这堂课的知识点被多扣一分没能走成清华北大,才会开始懊悔于这一觉。很显然弗洛伊德的授课不能对我的高半夜凉初透考起丝毫作用。
公元1764年秋,英国。珍妮在等她的情人或者未婚夫哈格里夫斯(为什么不是哈根达斯)的到来。这个秋天苏格兰的葡萄是否入窖酿酒或者牛肉好不好卖与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我们所知珍妮是一个普通的纺纱女工,在小作坊里整日忙自己的活计,然后收工回家。我所描述的这个时代没有电灯,没有电话,没有英特网也没有WOW(这可真是件痛苦的事情),珍妮也就无法给哈格里夫斯发短信:亲爱的,啥时候回来,菜都快凉了-_-||,或者无法上QQ给他留言。同样,哈格里夫斯也不能随时掏出诺基亚二百五给珍妮打一个——他们厂子老板的腰里还没BP机呢!
我们讲到,我在历史老师与弗洛伊德合讲的课上总想睡着。这实在是很无奈的一件事。必须强调的是,我并非不知道学习的坏学生,这一点从我每天睡前看课本就能体现出来。问题是我总把课本看跑了。看到三国魏晋南北朝,我就想起易中天说诸葛亮留在南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要翻出来看。到了唐朝还有昆仑奴传奇和红拂夜奔诸如此类一个比一个上眼的东西,就要搬出小波大神来。所以我白天上课会瞌睡,下课就要抄小诺的笔记。小诺很不耐烦,说下次再抄小心我揍你。大家看,她就是这么野蛮的一个人。她还说要把我的书都收掉,只给我留下课本。我说好啊你收吧,我再去买。她说把钱也给你收掉。我说那我吃什么。她说先饿着,等你只看课本了再把饭钱给你。于是我很听话地吃饭的时候只看课本,不吃饭时看别的书。所以,小诺不仅野蛮,而且弱智。
1764年的时候,珍妮在等她男人。为了打发这段时间,她选择做菜。第一道是炒土豆。哈格里夫斯没有回来。于是她做第二道,第二道是煮土豆。煤油灯照不亮门外的黑暗,她看不到将归来的人。接下来她又依次做了烤土豆、烘土豆、炸土豆、焖土豆。迟归的哈格推门进来被满桌子的土豆吓了一跳,他拥抱了她,亲爱的,你是土豆地里长大的?
很不幸的是,我不思进取看闲书的事还是被小诺发现了。上午自习课,我在翻《洛丽塔》。小诺过来对我说,L,中午吃饭时等我一会儿,我要回寝室拿东西。我说,哦。你藏的什么?什么?没什么呀!拿出来!你看错了……,快点!她把我的《洛》收了过去。更可恶的是这之后她竟不经我同意就把书送给了一个对她觊觎已久的男生,兴奋得那小子三天没睡好觉。这件事可真够我郁闷的。可是还有更令人郁闷的事。我在小诺的笔记中发现了一个我长久以来的错误:纺织工其实是哈格里夫斯,而不是珍妮。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我们不能将错就错,不过这又让我们有了更合适的理由让珍妮作为家庭主妇而待在家里等待哈格里夫斯的归来。
哈格,去坐会儿?
不了,珍妮等着我呢。
啊,对了,那个美人儿。哈格你遭人嫉妒拉。
我们故事里的小伙子哈格冲同伴笑了笑,拍拍裤上的灰尘,站了起来。工厂里的单身汉们总爱在收工之后到村头的“迷人百合”去喝杯酒,尽管这时已经很晚了。但自从珍妮走进他的生活之后,哈格从来没去过那里。而那些跳大腿舞的“百合”们却经常会提起他。他曾经是许多姑娘们的梦中情人,特别是在他用修长的手指弹起曼陀林的时候,他的歌声总带来姑娘们的一片尖叫。你觉得汤姆•摸狗比较帅还是约翰•菜头比较帅?恩,摸狗吧。哼,是菜头才对!吵什么,他们和哈格相比呢?……好吧,但是哈格小甜心早已有了他的情人了。噢,哈格,我想他了。
这就是哈格在回家的路上不断打喷嚏的原因。他知道村子里许多亮灯的窗口有一扇是为他等候,这是他最简单最平凡的幸福,如果可以,他愿意这样过一辈子。
1764年哈格里夫斯对珍妮讲,她做的土豆很好吃,除了她把油都换成了水。珍妮眼圈红了。
你知道的,我们没有太多的钱,这个月从上星期开始我们就只能用水煮的了。
好的,我知道珍妮,我并没有说煮的不好吃呀。
我本来是想做炒土豆、烤土豆、焖土豆、炸土豆的……可是我只能做水煮土豆,我也知道这个不好吃,可是哈格,我……
我都知道珍妮。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受苦的。请你给我一点时间。珍妮,珍妮我爱你。
哈格里夫斯推门出去了。珍妮忍不住哭了。她熄了煤油灯,借着月光看了看外面。哈格不知去了哪里。你还记得我送你的曼陀林吗哈格?
为了督促我学习,小诺决定要提问我英语单词。忽略怎么说?她歪着头问我。刚好校广播播放乐曲。我说,你听这就是传说中的《梁祝》。不得不承认,就这个协奏曲来说,二胡的表现力确实不如小提琴,比如在B章的碎弓跳跃顿音,小提琴很清亮,像一颗颗不断弹跳的珍珠,而二胡到了这儿就粘成一锅粥了,或者说二胡的编曲实在很糟糕。刚才到48小节竟还在二把上有个音错了四分之一个音高,这是谁找的CD,太恶心了。说完这些,我才发现自己确实把小诺给ignove了,乐痴(这里是音乐白痴而并非痴迷者)小诺听得一愣一愣的。
动手吧哈格。他对自己说。哈格里夫斯站在苏格兰某郡某小村旁的一个小木屋里。从那年10月,他决定要完成这个东西。它的摸样已经在哈格心里了,但真正动起手来并不如想象那么简单。他利用每天下班之后与天彻底黑透之前的一段时间来把那些早已在他心中完善了许久的零部件一个个做出来。他从木匠那里买来木头,用自己省下来的钱。所以他只好从一开始就向珍妮谎报工资,珍妮委屈地给他煮土豆吃他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
苏格兰的冬天不像我们这里那么寒冷,因为地理老师讲那里是海洋性气候,受某某气压带和某某风带影响常年吹某某方向的风,把哈格的头发都吹乱了。尽管他每天把钱攒下来用以投入他的工程,到了1764年11月底的时候财政部还是对他宣布工程赤字了。
窗外的景色早已美得如同珍妮的裙摆。我得想个办法。哈格坐在渐渐变黑的小屋里,满地木屑。
“迷人百合”的老板娘说,如果哈格能在晚上到她那里弹上一段琴的话,她愿意付上一笔可观的钱。于是哈格带上曼陀林,到了酒吧。这听起来不错,还有几个月他的工程就要完工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总是不很完美。
“去你他妈的!”一个红鼻子男人趔趄两步被椅子绊倒,趴在地上。另一个强壮的男人气势汹汹地走过去,把先前那男人从地上拽了起来向前扔去,正好砸在躲闪不及的哈格身上。女人们开始尖叫,人群里有叫好的声音,不知有多少酒瓶翻倒在地叮叮咣咣的,哈格努力想推开身上这个满身酒气的男人。琴也摔在不远处的地板上,有人在混乱中踢到了琴身,它转了个方向倒向人脚更密集的地方,等人们察觉到脚下的异物时已有几个人被绊倒并压在琴身上了。不!!哈格喊着,挣扎着爬起来连拖带拽把倒在地上的几个人都拉开。他听到老板娘的声音:“停下,停下!怎么回事!!”…….
“滚出去!别让我再见到你们!”她怒气冲冲地向两个混蛋咆哮着。随后转回身来。“都没事了,忙你们自己的去。”她对众人说。“哈格?”哈格里夫斯没理她。
“哈格你没事吧?”她走过去。 “噢!”她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那是一把断了琴杆的曼陀林。“我没事。”哈格黑着脸,“但我宁愿自己有事。”老板娘显然无法理解刚才这里发生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
中午小诺说我被惯坏了,以后买饭的工作都要让我来做。我说那我不去吃饭了,我去打球。她瞪我,感觉要把我杀了。我忙说,别瞪别瞪了,要不我陪你玩两只小蜜蜂好了,咱不去打球了。她说L你少给我打岔,不去买饭也可以,但是有条件,我帮你买回来你把哈格的故事继续讲给我听。我说你怎么知道……她说你的本子我看过了。
你……
说实话吧,连你日记我都翻过了,警告你,再敢诽谤我你就完了。
我……
还有,你写的关于我的 ** 全得删了,不然你就完了。
那个……
差点忘了,你看闲书的事再也别想瞒过我,不然你就完了。
啊……
说“好”,不然你就完了!
……好。
时间已经到了1764年英国最冷的那个月。
老板娘说她愿意赔偿哈格的琴,另外预付两个月的高额薪酬。哈格决定再也不去那个噩梦一样的地方,他只拿走了属于他的钱。工程可以勉强重新动工了。
珍妮对哈格说,别人都可以按时回家,除了他哈格。“我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天气渐冷加上不断操持家务,珍妮的手已经皲裂出口子。“哈格,我们分手吧。”她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说。哈格里夫斯愣住了。“……对不起珍妮。你为什么不能等等呢?我会来向你解释这一切的……”
“你别说了哈格,我们这样下去,都会很累。”
1764年苏格兰的冬天如期而至。哈格小屋外的田野已经美得如同珍妮的裙摆。
瞧瞧我都干了些什么!我一定被撒旦附身了!它已经让我家破人亡!他对自己说。如果可以,他宁愿与恶魔一道赴死,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哈格。活下去。完成工作。把珍妮找回来。他这么一直忙下去,直到有一天木匠告诉他现在买不到木料了。
哈格,入冬了。没有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去伐木的。木匠哈口气暖暖手。歇歇吧,等来年春天。有什么不能等的呢?他这样劝道。
哈格里夫斯陷入绝境了。有什么不能等的?如果有,这个工程就是其中之一。而实际上他只差最后一个关键部分就完成了。一点点的木头。一点就行了。哈格手里唯一的木头只剩下——那把断掉的琴。
原谅我珍妮。
哈格里夫斯,我们故事的主角,才知道原来苏格兰也可以这么冷。据说这是多年来未有的严寒,就象西伯利亚的风横穿整个大陆,漂洋过海,在珍妮家门口登陆。哈格跺了几下脚。
你走吧,她不想见你!她父亲低着嗓子对哈格吼,而且这里任何一个人都不欢迎你!
如我们所知,哈格里夫斯并不是一个会轻易放弃的人。他坚持每天在珍妮家附近徘徊,终于在第三天下午抓到了刚要出门去的珍妮。
“哈格你得承认,你并不爱我。虽然我并不想这是真的,但它的确让我难过了好久。你还记得那些日子你坐在这里弹琴给我听吗?可是如今你却像贼一样只是蜷缩在这里等着我,你不一样了哈格。你变了。你为什么不把我送你的琴拿来让我看看你在上面刻了什么?放开我现在。我说,请。”
“珍妮,如果跟我过来,你会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向你保证!珍妮……”
可是珍妮转身回去了。哈格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将琴拿出来了。现在它是个怪物,与其他的木头拼攒在一起,巧妙地用人工力学创造了这个时代超前的生产力。正如他是如此向纺织厂老板介绍他的怪物的——
“有了它,一个人一天能织出原来十个人的。我把它叫做,珍妮纺纱机。”
哈格他怎么知道,这句话结束了一个时代。
L。小诺说。你的结局一点也不好。不如我帮你把这个故事讲下去。我不敢说不。
这已经是1765年。冬天还没结束,春天还没到来。纺织厂里的怪物使得千千万万纺织工失业了。哈格里斯夫的机器在经人仿制之后大规模入侵厂房。工人们在失去赖以生存的活计之后变得无比绝望。
人们发现已经有人开始由于憎恨而破坏工厂的机器。他们用锤子在边边角角上狠狠来一下。我们为什么不干脆直接毁灭它呢?有人提议。有许多的人无条件加入到这个行动中来,他们像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一样围攻了工厂,把那些机器烧毁!一个不剩!……等等!有人想起来,还有一个,在那个混蛋哈格里夫斯那里!
哈格被人按在地上,其他人则把机器拖了出来。烧!他们喊。这个魔鬼,烧!!
“不!!”哈格挣扎着爬起来,奔向已经开始燃烧的纺织机。有人想拉住他,但被劝阻了。“不要管他!”火越烧越大了。哈格用手拍打着火焰,它们没有熄火反而把他衣服烧着了。“哈格,快出来!”几个人喊,他们试图把他拉出来,都被火势逼了回来。现在的哈格成了一个火人。
天哪!
他一定被魔鬼附身了!
哈格觉得全身都在溃烂,疼痛得麻木了,现在已经看不清周围的人,眼睛快被浓烟熏坏了。那是谁?那个身影很熟悉,现在我看不清。是珍妮吗?对拉,珍妮!不,不是她,她怎么可能过来。这是个陌生人!上帝啊,求求你把这火熄灭吧,我犯了什么错啊!!
Je suis arec toi.珍妮。
1765年苏格兰之冬。大火把珍妮纺纱机烧得几乎一点不剩,但是,还是有人在烧焦的尸体旁发现了尸体生前拼命想救下的,现在完好无损的那片木头。应该是从一把琴上拆下来的,上面刻着一个“J”。
“J”一个人说,“应该是,‘珍妮’。”
小诺问我这个结尾怎么样。我说,姑娘你法语学得不错。她立刻脸红了。